替换政策
摘自2010年9月16日致所有系主任的备忘录
授权的替换
- 以下类型的缺勤可以指定一名代课老师:
- 授权学院业务
- 陪审员的义务
- 家人去世
- 毕业
- 长期患病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
- 期末考试期间缺课.
教师不允许休假或延长休假期间 本学期除经授权请假者外. 缺席原因: 病假只可用于个人疾病. 自1997年3月1日起, 雇员可以用两(2)天病假照顾家庭伴侣或家人 患病会员. 非全日制教师可请2小时病假 每学期的授课时数,累计不超过81小时。 教学时间.
全职员工请以下病假:
- 1997年3月1日前受聘
每年17天病假
累计最多220天 - 1997年3月1日或之后受聘
每年16天病假
累计最多220天 - 2005年6月1日或之后受聘
每年14天病假
累计最多220天
秋季和春季学期
不能代替相当于一周课业的缺课.
全日制教师将在前十二(12)小时内补课 (包括晚上及周末时间)每学期缺勤.
兼职教师应补课,缺课时间为一周 课程负担,每学期最多十二(12)小时,除了那些教三小时的 (3)每周的工作量,谁要补上前六(6)小时的课程作业 每学期.
冬天,夏天1和夏天2
前两(2)次缺课不得补课.
补课作业
如果缺课时没有指定代课人,课程作业将由 依系所订定之标准及方法,聘用教职员 和主席,并经院长批准. 每次补妆均须经董事会批准 部门书面主席.
因病或个人事务缺勤将从相应的时间库中扣除. 每小时补课的教师将请病假或事假 负责恢复.\
代课的全职教师
全职教师在日间课时偶尔代课,应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,继续按正常时薪支付工资。 每学期的常规课程为1小时,实验/工作室课程为9(9)小时. 全职教师,连续三(3)次或以上代替某一节课 每周,应按其正常时薪或年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一支付; 取较大者,从代入的第一天起算.
没有/替换公式
一周的课业负担=指定代课老师之前的缺课时数
- 12小时以上= 12小时
- 12 = 12
- 11 = 11
- 10 = 10
- 9 = 9
- 8 = 8
- 7 = 7
- 6 = 6
- 5 = 5
- 4 = 4
- 3 = 6
跟踪缺位和替换:表单和链接
教师缺勤和替代付款授权表格可以访问 via My皇冠8868: 财务及行政 > Payroll > 形式.
教师缺勤报告必须打印,由相应的院长签署,并发送 工资.
问题
如对替代政策及其实施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Human 咨询电话:(212)217-3650.
有关教师缺勤及代发付款表格的问题,请 请致电(212)217-3890.